一般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适用6%税率,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交际应酬的餐费、娱乐不能抵扣,如果老板招待亲戚住宿的话,所发生的住宿费用属于个人消费,同样无法抵扣。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二)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价+燃油附加费) + (1+9%) x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 x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 (1+3%) x3%
注意: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而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的)不能抵扣。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出差,行驶过程中花费的汽油费、停车费、通行费等,如果能取得增值税专票,其进项都可以抵扣。
作为集体福利支出的东西全都是无法抵扣的
会议费专票的税款是可以抵扣的。不过注明了餐费的部分,餐费部分是不能抵扣的。
注意:
会议服务中另购买了餐饮服务的,餐饮费不能合并到会议费中开具,需要分别列示。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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